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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证证书的变更、扩展、恢复相关规定
认证依据用标准发生变更时,认证机构分析标准变更对认证有效性的相关影响,制订并公布标准换版后认证工作的有关要求。认证委托人、生产者、生产企业应对新标准下的工厂质量**能力及产品一致性控制能力进行评价,改进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,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新标准要求。
实施规则及标准相同、单元不同的产品,原则只进行文件审查,一般不进行现场检查,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厂质量**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;工厂质量**能力检查范围至少应包括:职责和资源、采购和进货检验、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、检验试验仪器设备、产品一致性控制。
认证的变更
获证后,当涉及认证证书、产品特性或认证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发生
变更时,认证委托人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委托(见附件 3),经认证机构
批准后方可实施
认证范围扩大时,认证委托人应按附件 3 的规定提交认证范围扩大的委
托,经产品检测和工厂检查符合后,换发或颁发证书。